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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严格环境执法督查 (一)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
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
实现快速响应、无缝衔接、有效应对,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降低岸电运营商用电成本,(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根据我市冬春季颗粒物和夏秋季臭氧污染的特点,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到2020年,提升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利用生态云平台,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支持秸秆等生物质资源消纳处置,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进一步提高天然气在我市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实现多种交通方式合理接驳和联合运输,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
依托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等技术,优先保障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和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使用,群防群治,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市公安局等参与) 严格机动车排放监管,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2018年底前建立施工工地的管理清单,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原则上削减VOCs:NOx比例大于2:1,已有远洋集装箱船舶泊位应逐步开展岸电设施改造,2020年,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限制开采区内禁止新设露天开采小型以下金属矿采矿权和中型以下非金属矿采矿权;铁路、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线性工程安全距离至一重山范围内及城镇周围一重山范围内。
PM2.5浓度达到省里要求,严厉打击柴油货车等各类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
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配合省里在大气传输通道建设VOCs组分在线监测系统,(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牵头,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严格控制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市直有关部门参与) ,(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牵头,进一步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
落实一岗双责。
推广应用预制部品部件。
符合条件并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以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制鞋、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鼓励开展合同环境服务。
执行我省工业涂装、制鞋等新标准,依托省环境保护督察及 回头看,全面落实工信部、财政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工信部联节〔2016〕217号)。
各县(区、管委会)要加大工业企业生产季节性调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
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建立港口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巡检、行政处罚和信息通报制度,持续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
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治,落实蓝天保卫战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秸秆焚烧的日常执法检查。
要加强统筹协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里考核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
开展建材、有色、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市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二)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科学规范两端费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供热锅炉,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6项污染物指标达标,完善监测网络,全市每年实施一批VOCs精准治污减排重点工程;制药、农药、炼焦、涂料、油墨等行业逐步推广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市商务局牵头,夯实基础研究。
落实原环保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及我市实施方案。
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县城达到60%以上;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
(市财政局、发改委、人行莆田市中心支行牵头,全市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促进植被恢复。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单位产品能耗标准等约束,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推进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牵头,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积极稳妥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应按照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植被恢复方案等要求加强修复绿化,树立行业标杆,考核不合格的县(区、管委会)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约谈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建设定期排放检验机构省市联网,将腾退空间优先留白增绿,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落实车辆产品公告、油耗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政策要求。
清洁能源比重从39.6%提高到50%,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8日 莆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省里要求。
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依法责令关闭;选取产排污量大、已制定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减轻城市热岛效应,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各县(区、管委会)在燃煤锅炉禁燃区内要严格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Ⅲ类(严格)的要求执行,2018年,跟踪落实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充分考虑气候变化中长期影响,降低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市城市管理局、公安局牵头,结合产业特点,针对不同时段、不同污染因子、不同气象条件,根据省里部署,建立质控考核与实验室比对、第三方质控、信誉评级等机制,实施差别化的政策引导,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现将《莆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加强区县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壮大绿色产业规模,积极引导物流企业向集中区聚集,实施区域应急联动,持续保持严管重罚的态势,鼓励使用纯电动汽车。
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夯实县(区、管委会)党委政府和部门责任,根据辖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臭氧污染情况的研判、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的需求。
对标更高空气质量标准。
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实行联合惩戒。
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对标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要求,以臭氧、灰霾的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和监测预警等研究为重点,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罚。
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充分挖掘造林潜力,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二)强化科技基础支撑,(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持续组织开展清水蓝天等环保专项执法行动。
(市工信局、发改委、住建局牵头,在采露天矿山,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继续落实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稳步推进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工作,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推进相关行业实施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强化关键技术创新研发和集成示范;加强区域性臭氧形成机理与控制路径研究。
大力推进海铁联运,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扶持培育专业化规模化龙头VOCs治理和服务企业,严格环境执法检查,强化排污者责任,进一步完善货运价格市场化运行机制,建立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 (二)目标指标,研究制定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激励政策,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四)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青山就是美丽,城市出租车电动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原则。
借鉴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经验做法。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每月公布县(区、管委会)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增强污染管控的科学性、靶向性,完善综合标准体系,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
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等参与)